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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蹭热度”涨粉动起歪脑筋 擅自发布明星照判赔2万元

本报讯(记者 王小兵 衡晓晴 陈瑾)为了利用明星效应达到“蹭热度”涨粉的目的,一名经营者竟动起了歪脑筋——未经许可把一女明星的照片剪辑制作成视频擅自在自媒体账号发布,殊不知这背后隐藏着网络侵权风险。近日,姑苏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知名艺人状告某快手用户侵害其肖像权、姓名权的纠纷,最终判决刘某构成了对女明星的侵权,要求刘某在视频账号首页发布赔礼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这位女星曾主演或参演多部热播电视剧,参加过一些热门综艺节目,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刘某将若干张从网络下载的该女星照片合成为视频,配上吸引眼球的文字后,发布在自己的快手账号内,获得了许多点击、关注。刘某账号主页中设置有店铺链接,点击可跳转至推荐橱窗,该页面有多条商品购买链接,点击可直接购买。

这位女星认为,刘某未经授权擅自发布包含其肖像和姓名的视频作品,借助其知名度及明星效应增加大众对其短视频账号及视频作品的关注度和点赞量,并吸引大众购买店铺商品,具有明显的营利目的,该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姓名权和肖像权,故起诉到姑苏法院,要求刘某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刘某辩称自己发布的视频并不能直接链接到店铺,而且在视频发布后,小店的分销数据为零。自己仅仅是出于娱乐目的并无经营目的。开云官方网站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刘某快手账号主页中设置有店铺链接,即便并非直接关联其个人经营的店铺,但刘某也陈述自己相当于链接店铺的分销商,因此相关链接存在商业经营用途。

刘某未经女星本人同意在案涉短视频账号发布的视频中使用其照片,并配以明显用于吸引眼球的文字,虽然并非利用女星的肖像和姓名进行直观的商业化宣传,但是其发布的视频确实可以增加网络用户浏览、点赞、评论的欲望,进而潜在地激发相应网络用户关注其短视频账号甚至浏览账号主页中店铺链接的欲望。

姑苏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提醒,在信息纷繁复杂的网络世界中,自媒体内容质量良莠不齐,一些故意编造、歪曲事实或者用耸人听闻的文字等方式吸引眼球的行为时有发生,引发了不少网络侵权纠纷开运app下载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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